《乐府诗集》是汉朝、魏晋、南北朝民歌精华之集大成者,由明代郭茂倩所编。该书所辑乐府诗,皆以题解、原诗、注评的形式分别排列。全书共计一百卷,以年代为经,以诗题、乐府和作者为纬,把每一个题目下的同调乐列在一起。除各总其类以外,又以“相和歌辞”“鼓吹曲辞”“杂曲歌辞”等依次分类。共收诗7000余首,加上存目,达9000余首,把历代存诗按体裁编排得眉目清楚、体例井然。
乐府诗,原指由乐府所采录和编写的歌诗,简称“乐府”。它不同于一般的古诗,是配乐而歌的。这种乐府诗又称“乐府曲”或“乐府词”,有的简称“乐府”。它继《诗经》《楚辞》之后,在我国诗史上占有重要位置。
《乐府诗集》的乐府诗,有由作者标明乐调的,也有只写篇题别的一些,还有连篇题、乐调都没有的。在这些诗中,有些是借旧题写时事,有的是以新题写时事,而也有完全用乐府旧题来咏写不相干的事物。但无论属于哪一种情况,它们毕竟都属于歌诗,仍然可以使人乱而能整,杂而能理,繁多而不乱。
《乐府诗集》的乐府诗,虽系以乐府为题,但作者不一定就是乐官。例如汉代的“铡”曲,据《汉书·武帝纪》载,是武帝悼念李夫人之作,但《乐府诗集》却把它收入“相和歌辞·王昭君”中,并加了一个“古”字,题为“古铡”。这说明,《乐府诗集》在选辑时,并不以作者属乐官为限。
《乐府诗集》中的乐府诗,除极少数几篇外,大多数都没有作者名。这些诗,从内容上看,其产生时间当在汉代及其以后。例如汉代的“江南”“薤露”“蒿里”等曲,在汉乐府中已经有曲有辞了,但《乐府诗集》在编辑时,往往把汉乐府的辞割断,另换为与汉乐府内容不同的诗,这显然是后人借用古题来作。又如汉乐府中原本没有“东方朔”这个题目,但宋人郭茂倩却把晋人陆机的一首拟“相和歌辞·艳歌行”的“明志”诗收入“杂曲歌辞·陆机”类中,题为“拟东方朔谏吴王”,这显然又是后人借用古题来咏写。
《乐府诗集》中的乐府诗,除了上面所说的借用古题来咏写外,还有完全用乐府旧题来咏写不相干的事物。例如汉乐府中有一首“江南”曲,是采莲之作,但《乐府诗集》在编辑时,却把它收入“杂曲歌辞·相和曲”中,并题为“孟津河清”,显然是借“江南”这一古题来咏写河清之事。
《乐府诗集》中的乐府诗,尽管有些题目是借用古题来咏写,但大多数仍然保持着汉乐府的风貌。这些诗,大多具有清新明快、质朴无华的特点,在内容上,也大多反映汉代及其以后的生活和思想感情。
《乐府诗集》在诗歌发展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它继《诗经》《楚辞》之后,把我国诗歌又推向了一个新的阶段。在诗歌体裁上,它打破了《诗经》以四言为主的旧格套,也不受《楚辞》骚体的束缚,而是以杂言、五言体为主,灵活多样,长短不拘,使我国诗歌得到了进一步和发展。在诗歌表现方法上,它继承了《诗经》现实的优良传统,采用赋、比、兴手法,使诗歌形象鲜明,意境深远,语言朴素自然,具有浓厚的生活气息。在诗歌题材上,它广泛地反映了当时社会现实,无论是汉代的“铡”,还是晋代的“短歌行”,无论是魏晋的“苦寒行”,还是南北朝的“陇头歌”,都从不同的角度揭示了当时社会的矛盾和的生活疾苦。
《乐府诗集》是一部跨越朝代的诗歌总集,它继《诗经》《楚辞》之后,把我国诗歌推向了一个新的阶段,对后世诗歌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