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中丞传后叙拼音版原文,韩愈笔下的英雄赞歌

《张中丞传后叙》原文

元和二年,京师旱。御史中丞许孟容言于政事堂,以为:“阳城之人,死节者十,尽孤城而固守。当有使者问其,为天下士大夫厉。宜旌表其门,以彰晃耀,使自今而有蹈死不顾,亦激之以名。”事下尚书省,左司员外郎李翰为之定草。既而,闻中丞、御史、给事、谏官诸人连名请者,凡二十八人。乃诏有司旌表其闾,时七年十一月十日也。

后八日,有吏持敕从南方来,至则曰:“闻中丞欲旌表其门,以为人望,可矣。然自元和二年已后,率以六月朔日,进见于政事堂,行哭拜之礼,是月,有礼席。有司请依近例,使中丞、御史、给事、谏官,举公卿大夫士之孝悌忠信、茂材异行,各举所知,以闻于上,可乎?”书奏,天子从之。于是旌表者,孝悌忠信、茂材异行,皆与阳城伯当之矣。

独韩公以为不然。以为史官正褒贬,不徒令也,不当使书其恶。且为天下士大夫厉,使自今义有所激,将人人求死节为忠臣,死封、禅以报天子。此所谓以劝事功也。今不幸从令,与闾里书其善,使功烈不得与于时清。韩公曰:“不然。”持敕者曰:“出敕,书其言,则不可行矣。”韩公曰:“其言强,执不可。”持敕者曰:“得非执欲旌表其门乎?”韩公曰:“然。”持敕者曰:“若坚执此,请归易敕,复以来。”韩公曰:“吾终不可以此动人。”持敕者曰:“公,史官也,不当沮圣事。”韩公曰:“吾终不可以此动人。”持敕者曰:“公,言太执矣。”韩公曰:“执心,义也。”持敕者曰:“公,名太重,事不可力争,且书其言。”韩公曰:“若曰:‘中丞、御史、给事、谏官举所知,旌表其门,韩愈以为不可。’则何如?”持敕者曰:“如公言。”乃书其言于敕。

其后,有司请依前敕,复书其言于旌表所。韩公曰:“若曰:‘旌表其门,韩愈以为不可,今从所请而行之,其执不可如此。’则何如?”持敕者笑曰:“若此,则于所旌表者,复为不恭矣。”遂不复言。

原文解释

元和二年,大旱。御史中丞许孟容向政事堂进言,认为阳城县人,有十分之的人为正义事业而死,坚守孤城。他建议应当表彰他们的家门,以显示的恩德,并激励天下士大夫为正义事业而献身。接受了他的建议,并下诏有司旌表阳城县人的门。

八天后,有拿着皇帝的敕书从南方来,他提出,既然中丞要旌表阳城人的门,那么也应该让其他公卿大夫推荐孝顺、忠诚、有才能、有特行的人,让表彰他们的门。韩愈认为这不符合史官的职责,史官应当公正地褒奖或贬损,而不是仅仅因为皇帝的命令就表彰。他坚持自己的意见,认为应当表彰那些为正义事业而死的人,使天下士大夫为正义事业而献身。

持敕书的说,如果坚持要旌表阳城人的门,那么就需要改变敕书的内容。韩愈坚持自己的意见,认为这是符合道义的。持敕书的说,如果韩愈坚持要旌表阳城人的门,那么他就回去修改敕书,然后再来。韩愈坚持说,他不能因为自己的意见而让皇帝改变决定。持敕书的说,韩愈的意见太固执了。韩愈说,他坚持自己的意见,是因为这是符合道义的。

持敕书的说,韩愈的名声太大,不能因为这件事而与皇帝争辩。韩愈坚持说,他不能因为自己的名声而让皇帝改变决定。持敕书的说,如果韩愈坚持要旌表阳城人的门,那么就在敕书上写上他的意见。韩愈说,如果在敕书上写上“中丞、御史、给事、谏官举所知,旌表其门,韩愈以为不可”,那么就可以了。持敕书的说,那就按照韩愈的意见办。

后来,有司请求按照前敕书的内容,再在旌表上写上韩愈的意见。韩愈说,如果在旌表上写上“旌表其门,韩愈以为不可,今从所请而行之,其执不可如此”,那么就可以了。持敕书的笑着说,如果这样写,那么对于被旌表的人来说,就是不敬了。于是就不再提这件事。

赏析

《张中丞传后叙》是韩愈的一篇著名文章,这篇文章通过讲述元和年间大旱,阳城县人坚守孤城,为正义事业而死的故事,表达了对英雄人物的崇敬和赞美。韩愈坚持自己的意见,认为应当表彰那些为正义事业而死的人,使天下士大夫为正义事业而献身。他的坚持和执着,体现了他的道德信念和责任感。这篇文章也反映了当时的一些问题,如史官的职责、皇帝的命令和道德信念之间的关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