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水清且涟猗的下一句,诗经伐檀原文及翻译解析

河水清且涟猗的下一句是“不采白蘋,于以何宜?”出自《诗经·魏风·伐檀》。

《诗经·魏风·伐檀》的原文为:

坎坎伐檀兮,寘之河之干兮,河水清且涟猗。不稼不穑,胡取禾三百囷兮?不狩不猎,胡瞻尔庭有悬貆兮?彼君子兮,不素餐兮!

坎坎伐辐兮,寘之河之侧兮,河水清且直猗。不稼不穑,胡取禾三百亿兮?不狩不猎,胡瞻尔庭有县特兮?彼君子兮,不素食兮!

坎坎伐轮兮,置之河之兮,河水清且沦猗。不稼不穑,胡取禾三百囷兮?不狩不猎,胡瞻尔庭有县鹑兮?彼君子兮,不素飧兮!

翻译解析:

《诗经·魏风·伐檀》是一首伐木工人对剥削不劳而获的怨怒之歌。诗章分为三章,采用每章都先言伐檀(檀树——古书中说的一种树)起兴的手法,尖刻地讽刺不种庄稼而仍要征收粮食的上层者。第一章先说砍伐檀树本身,接着将砍伐下的檀树刈而积之在河边上,并起兴说河水是那样清,还微波荡漾。不种庄稼,怎么仓里会有三百捆粮食呢?不,怎么你们庭院里会悬挂着肥猪呢?那个“君子”(指主贵族)啊,是不会白吃闲饭的啊!第二、三章,将檀树改为辐和轮,其余内容,只将河水的“清且涟猗”、“清且直猗”、“清且沦猗”互换了一遍,而诗的主题,讽刺的对象,则完全相同。

这首诗三章皆以伐檀起兴,诗人由此抒情,将砍伐檀树和剥削不劳而获者相对比,极言二者的不合理,同时揭露了当时社会的不公。诗人以伐檀起兴,表达的是对当时社会的不公与的不劳而获的怨怒,所以诗人将兴与怨怒之情结合得十分紧密。诗的三章运用的是民歌中常用的“比兴”和“叠章”的写法。所谓“比兴”,即借“伐檀”以“起兴”。“兴者,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辞”(《朱熹·诗集传》)。诗人将伐檀与表达自己对不劳而获的怨怒巧妙地结合在一起,用伐檀起兴,实际上就含有对不劳而获的怨怒之意。所谓“叠章”,就是“三章只换数字,其余语音、章法,悉相类”(清·牛运震《谈艺录》)。这种手法在民歌中也是常见的,它可以起到回旋咏叹、一唱三叹、加深诗意的作用。

这首诗的语言是赋的写法,即“敷陈其事而直言之也”(《朱熹·诗集传》)。通篇用“直赋其事”的写法,铺叙了诗人对剥削者“不稼不穑”“不狩不猎”而“胡取禾三百囷兮”“胡瞻尔庭有县特兮”的怨怒之情。诗人用“河水清且涟猗”起兴,用“不稼不穑”与“胡取禾三百囷兮”作对比,使诗的讽刺意味更为突出。诗人用“不狩不猎”与“胡瞻尔庭有县特兮”作对比,用“河水清且直猗”与“胡取禾三百亿兮”作对比,用“河水清且沦猗”与“胡取禾三百囷兮”作对比,都是将剥削与被剥削者作对比,使诗的对比意味更为鲜明。

这首诗是民歌中一首较有代表性的作品,它坦率地表达了诗人对剥削者“不稼不穑”“不狩不猎”而“胡取禾三百囷兮”“胡瞻尔庭有县特兮”的怨怒之情,也反映了当时社会的不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