琴诗苏轼古诗表现了什么哲理?辩证思维在古诗中的体现

琴诗

若言琴上有琴声,放在匣中何不鸣?

若言声在指头上,何不于君指上听?

此诗题目是“琴诗”,是一首“辨物”的诗。全诗以琴声为题材,着意于声音,而不拘泥于音乐,通过琴声去浅说常规:其言琴,而不言其形;言声,而不言其情。让人在思辨的兴味中,去体会事物的相对性,具有一种辩证思维。

诗中的“若言琴上有琴声,放在匣中何不鸣”,意思为琴上装饰着金徽、玉轸,样子很好看,琴为什么能发出优美的音乐呢?原来不是琴自己发音,而是人的手指弹动琴弦,使它发出声音,就像人们需要马跑,就要通过缰绳来引导马一样。琴放在匣子里,没有弹动,它就不会叫鸣。这两句诗说明了一个事物的相对性,即事物只有具备一定的客观条件才能产生美的结果,而美的结果并不是事物自身决定的。

“若言声在指头上,何不于君指上听”,意思为琴能不能发音,还取决于弹琴的人。如果弹琴的人不弹它,琴不但不会发音,而且还会像木头疙瘩一样没有作用。琴是这样,其它事物也是这样。事物美的原因,不是存在于事物自身,而是人的主观因素在起作用。弹琴是这样,其它事情也是这样。没有主观的努力,客观事物并不能产生美的结果。这两句诗又进一步说明,美并不在于事物的本身,而在于人的主观因素。

此诗前二句是说:如果说琴声发自琴本身,那么琴放置在匣中为何听不见它响呢?后二句是说:如果说琴声发自弹琴人的手指,那么你不弹时,声音又是从何而来的呢?这里诗人看到事物的相对性,用提问的方法指出琴声是依靠弹琴的手指和琴本身共同作用的产物,缺一就不会产生琴声。

此诗表面看来,是探讨琴声产生的根源,推求事实真相;实际上,它所揭示的是:在观察处理事物时,不仅要看到事物的每一个因素,而且要看到事物之间的相互关系和作用,从而找出事物运动的规律。

苏轼的这种辩证思想,通过这首诗中的“若……何……”的辩证推理的形式表达出来,具有形式美、韵律美,又使人得到启迪和鼓舞,具有语言美、哲理美。

苏轼在这首诗中,还运用了辩证思维的否定之否定规律。他首先否定了琴声来自琴本身,然后又否定了琴声来自弹琴人的手指,最后得出琴声是弹琴人的手指和琴本身共同作用的产物。这种思维方式,从肯定到否定,再到否定之否定,符合辩证思维的规律,也体现了辩证思维在古诗中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