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鼓不成列文言文翻译,宋襄公之仁的历史典故与原文注释

原文:

宋襄公以诸侯会于泓。陈、蔡、楚、许之君皆会,及齐、秦、晋亦至,为陈、蔡故,及谓先宽文,后武力,以服楚、许,遂会而鼓。楚人未既济,有司言曰:“彼众我寡,及其未既济也,请遂伐之。”公曰:“不可。吾闻之,君子之于战也,犯而不校。且人已分地设陈,又何故用?”宋人未有命,楚人既未既济,乃纵楚师。楚人未既济,贯而击之,宋师败绩。公伤股,门官歼焉。国人皆咎公。公曰:“君子不重伤,不禽二毛。古之为军也,不以阻隘也。寡人虽亡之,岂为其虏也?若以阻隘,虽胜之,不武。吾不为其虏,欲以其忠,故败。吾其败矣!若以敝之,必失之于天下。死而不亡,不亦可乎?”

注释:

1. 泓:即泓水,在今河南省柘城县境。

2. 陈、蔡、楚、许:陈国、蔡国、楚国、许国。

3. 既济:过河。

4. 校:计较。

5. 二毛:指头发斑白的老人。

6. 隘:险要之地。

译文:

宋襄公以诸侯的身份在泓地会合诸侯。陈、蔡、楚、许四国的国君都参加了,齐、秦、晋三国也到了,因为陈、蔡两国是宋国的属国,加上宋襄公认为先以文德来使诸侯归服,然后用武力来教训他们,可以降服楚国和许国,于是诸侯会合后宋襄公就击鼓进军。楚军还未全部渡过泓水,宋国负责军事的说:“对方人多,我们人少,趁他们还没有全部渡过泓水,请让我攻击他们。”宋襄公说:“不行。我听说,君子作战,对于敌人的错误不去计较。而且,人家已经安排好阵势,我们为什么又要攻击人家呢?”宋军没有发令,楚军也没有全部渡过泓水,宋襄公就放任楚军。当楚军未完全渡过泓水时,宋军击鼓进攻,宋军大败。宋襄公大腿受伤,负责守卫城门的人全部阵亡。宋国人都责备宋襄公。宋襄公说:“君子不再伤害已经受伤的敌人,不俘虏年老体弱的敌军,这是古代作战的法则。我虽然是已经失败,难道要违背这些法则去俘虏他们吗?如果利用险要的地形来取胜,即使取得胜利,也不算是勇敢。我不愿利用地形来取胜,要显示我的忠信,所以失败了。我大概是命中注定要失败吧!如果为了取得胜利而背离这些法则,必然会在天下得不到应有的支持。我宁肯战死,也决不违背这些法则。即使死了也不会被人讥笑,不也是很好吗?”

宋襄公之仁的历史典故:

宋襄公是春秋时期宋国的一位诸侯,他以“仁”自居,但在一次与楚国的战争中,他的“仁”却导致了宋国的失败。当时,宋国与楚国交战,楚军正在渡河,有人建议宋军趁楚军未完全渡河时发动攻击,但宋襄公却坚持要等楚军全部渡过河后再战。结果,当楚军全部过河后,宋军因准备不足而大败,宋襄公也受了重伤。战后,有人责备他,他却坚持自己的“仁”的原则,认为不能利用敌人的困境来取胜,也不能俘虏受伤的敌人和老弱之人。他认为,即使失败,也不能违背这些原则。

这个历史故事被后人称为“宋襄公之仁”,用来形容那些过于坚持道德原则,以至于忽视实际情况和实际情况中的灵活应对。宋襄公的故事也引发了后人的诸多讨论,有人认为他体现了真正的仁义,有人则认为他的行为过于迂腐,不适合在战争中应用。

宋襄公之仁的故事,不仅是一个关于道德和战争的故事,也是一个关于如何在实际情况中平衡道德和实用性的故事。它提醒我们,在面对复杂的情况时,我们需要谨慎地考虑和权衡各种因素,不能一味地坚持某种原则,而忽视了实际情况和实际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