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宗论举贤
太宗谓侍臣曰:“今日致治太平,以何为本?”侍臣曰:“陛下致治太平,必在于用贤。”太宗曰:“前世帝王,恃其至德,犹尚致乱,何况今之凡主,有能恃贤才而自安者乎?夫为君之道,必须先存百姓。若损百姓以奉其身,犹割股以啖腹,腹饱而身毙。若安天下,必须先正其身;未有身治而国乱者也。故君之所贵,在于明行令,赏罚以信。如是,则百姓畏威而遵法,乃常安之道也。”
又谓曰:“古人云:‘任官惟贤才。’今之所任,亦当不例外。若任而不中其才,或进贤而不能用,此皆为不安也。故王者以不疑之心,任人以事;若受任者非其人,则事不济而祸随之。凡在所学,务求其实。言事之人,不可轻信。若必信所举者,当责其用人;若必责其用人,则谁敢轻举?今欲断事,当责其职。用人舍我其谁?故我求贤,不患弗得,患弗处也。弗得,尚可加诸努力;弗处,则劳而无功。故任臣以职,责其功而不责其短;任臣以事,功既成而赏其功,事既济而赏其事;若有过,当责其当责者。如此,则人各当其职矣。”
注释
1. 致治太平:使得到治理,社会繁荣稳定。
2. 恃:依靠。
3. 啖:吃。
4. 明行令:使命令明确。
5. 任官惟贤才:用人只考虑其贤能。
6. 事不济:事情不成功。
7. 责其职:根据他的职责来评判。
8. 弗处:不被重用。
翻译
又说:“古人说:‘用人只考虑其贤能。’现在所任用的,也应当不例外。如果任用的不是合适的人才,或者进用了贤能的人却不能使用,这都是不安定的原因。所以君主应该以不疑之心,任用合适的人来完成任务;如果接受任用的人不是合适的人选,那么事情就不会成功,灾难就会随之而来。凡是所学到的,都要追求其真实。对于进言的人,不能轻易相信。如果一定要相信进言者所推荐的人,那么应该责备他用人不当;如果一定要责备他用人不当,那么谁还敢轻易推荐人呢?现在要处理事情,应当根据他的职责来评判。用人除了我还有谁呢?所以我求贤,不怕找不到,只怕不被重用。找不到,还可以通过努力去寻找;不被重用,则是白费力气,没有功效。所以任用臣子要根据他的职责,只要求他成功而不责备他的短处;任用臣子要让他完成任务,任务成功了就奖赏他的功劳,任务完成了就奖赏他的事迹;如果有过错,应当责备该负责的人。这样,那么每个人就都能各尽其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