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州司马,亦称唐刺史,亦称太守,是古代的一个地方职位,掌管粮运、家田、水利和诉讼等事项,对辖区内的、经济、军事、财政、民政、文化、教育、社会等各方面都有管辖权,往往行使着者的权力,其主要职责是治理郡县、安人理物、劝课农桑、厘正刑狱、水火绥民等。
白居易任江州司马时,正是他仕途上极不得意的时候。他43岁时因直言取祸,被先贬为江州刺史,又被贬为江州司马,《琵琶行》就写于第二年秋天。诗人正是借琵琶女的遭遇共鸣自身天涯沦落的不幸。
《琵琶行》创作背景故事揭秘:
《琵琶行》创作于唐代诗人白居易被贬江州司马之后。元和十一年(816年)夏天,白居易在浔阳江头送别一位从长安来到这里的客人,这位客人是诗人久仰的著名歌手。席间,诗人观看了这位歌女表演琵琶曲,写下了这首《琵琶行》(原作《琵琶引》)。
在诗中,诗人对这位歌女表达了深深的同情,并借她的身世,抒发自己当年被贬江州的不平之气。因为触发诗人写作此诗的导火线是诗人自长安贬江州之后的第二年秋天的一个傍晚,他站在浔阳江头,手里拿着一把琵琶,听一位少年诗人用琵琶所演奏的乐曲。那琵琶曲举起来十分悲凉,诗人深深地有所感,于是就写下了这首《琵琶行》。
关于《琵琶行》的创作时间,历来有所争论。有宪宗元和三年(808年)、元和四年(809年)、元和十年(815年)、元和十一年(816年)、贞元(805年)等诸说。而“永贞革新”是在唐顺宗永贞元年(805年)正月至八月间,所有“贞元”之说似不足信;
宪宗元和十年,白居易44岁,这时他已任太子左庶子,不可能在浔阳,所以“元和十年”之说也不能成立。根据诗歌的内容及白居易当时的身世来看,“元和十一年”和“元和四年”较为合理。从诗中“明年秋思又添堵”、“我从去年辞帝京”等句子来看,诗人在第二年秋天一定还留在江州,绝不可能在长安,所以“元和三年”也不正确。从“住近湓江地低湿,终岁害伤如丝发。春江花朝秋月夜,往往取酒还独倾”等句子,足以证明诗人在元和四年秋天一定还在江州,“元和四年”这个说法似最可靠。
《琵琶行》通过写琵琶女生活的不幸,结合诗人自己在宦途中所受的打击,唱出了“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的心声。在社会里,下层的歌女、艺人与中上层的士人,虽然在地位上天差地别,但在“同是天涯沦落人”这一点上,他们的遭遇又有多少不同呢?白居易不但同情琵琶女的遭遇,也为自己的不幸遭遇而感伤。
诗人在被贬江州期间,常常处于一种忧愁苦闷的心境之中。他的这种心境,在对《琵琶行》的描写中十分明显。他借助于对琵琶女的描写,抒发出自己天涯沦落的失意之感。
在《琵琶行》中,诗人通过琵琶女的遭遇,表达了自己对下层的同情和关怀,同时也表达了自己对于上的失意和愤慨。这首诗不仅是一首描写琵琶曲的好诗,更是一首反映社会现实、抒发个人情感的优秀诗篇。
《琵琶行》是唐代诗人白居易的一首脍炙人口的优秀诗篇,它通过对琵琶女的描写,表达了自己天涯沦落的失意之感,同时也反映了当时社会的现实和的苦难。这首诗不仅具有高度的艺术价值,更具有深刻的社会意义和历史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