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知道三好学生评选全流程?超详细解析来了!

海南省教育厅在三月七日发出通知,决定展开一次全新的年度评选活动,即针对全省普通中小学以及中职学校的“海南省三好学生”和“海南省优秀学生”评选工作。这次评选活动针对的是2016-2017学年度。各地各校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即从三月七日至四月一日进行推荐和评选工作,并且必须在四月一日之前将评选结果报送至省教育厅进行审批,逾期将无理。

通知详细阐述了评选标准。对于申请“海南省三好学生”称号的中小学生,需要是市县(单位)级别的“三好学生”,并且在综合素质评价中达到A等,同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也需要良好以上。对于中职学生的评选,获得全国或全省技能竞赛、 “文明风采”活动或省级其他竞赛奖项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将优先被评为“海南省三好学生”。而申请“海南省优秀学生”的普通中学学生以及中职学生,则需分别是市县(单位)级的“优秀学生”和省级三好学生,并且担任至少一年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也要达到A等。

省教育厅强调,各地应严格按照规定的评选条件和名额进行评选工作。市县(单位)教育主管部门需要汇总所有的登记表,并填写“海南省三好学生名册”以及“海南省优秀学生名册”,然后上报至省教育厅进行审批。省教育厅将会专门的评审组,对各地报送的候选人材料进行,并会及时公示评选结果,确保公正公平,增强社会对评选工作的信任度。